发布时间: 2020-03-04 09:17:52 来源:东方头条 责任编辑: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记者 苟勇
12月17日上午,重庆高速执法人员在G85两江主线收费站入口对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皮卡车驾驶员在执法人员要求出示证件时,言语慌乱,支支吾吾地称忘带驾驶证。
驾驶员慌张的神情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经执法系统比对,该名驾驶员竟然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该驾驶员不得不承认了无证驾驶的事实。经询问,该驾驶员李某年仅19岁,是一家汽修厂的学徒,正在某驾校学习考驾照。因工作原因对汽车比较熟悉,虽然还未完成全部科目的学习考试,但李某已经按捺不住想开车练练手的心情,便向自己的同事谎称自己已经取得了驾驶资格,出于侥幸心理还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
因涉嫌无证驾驶,执法人员随即对车辆进行了拖移,对该驾驶员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执法部门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在掌握驾考相关技能和理论知识,取得驾驶资格后方可按规定驾驶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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