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3-04 09:14:40 来源:东方头条 责任编辑:
12月19日,记者从青岛市北警方获悉,“雷霆五号”行动期间,镇江路派出所快速反应,迅速出击,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12月16日上午,镇江路派出所接到张女士报案称:自己2017年在镇江路某楼盘购买一处房屋,网签后,由于自己没能贷款成功,先后缴费购房款等款项50万元,期间一直由房屋销售业务员高某某接待,近日才得知地产商从未收到自己的购房款,感觉自己可能被骗。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经查,高某某给张女士提供的购房款收据系伪造,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为避免嫌疑人逃脱,当天下午,民警在售楼处将高某某抓获。
经查,高某某,33岁,男,莱西市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房产中介公司做销售工作,自2014年染上赌博恶习,输多赢少,入不敷出,为了偿还高额赌,高某某开始用手机在20余个贷款平台贷款,拆东墙补西墙,因为无力偿还,欠款累计近十万元。2017年11月,张女士来到该售楼处购房,期间一直由高某某负责接待,交完首付后,张女士因为无法办理贷款,经济上比较紧张,提出对剩余房款申办分期付款。
正为欠款犯愁的高某某打起了诈骗张女士钱财的主意,利用张女士不懂房地产销售业务,有分期付款的迫切需求等弱点,谎称自己可以帮助张女士打通关系办理分期付款,但需要一定的手续费和疏通关系的好处费。张女士信以为真,通过手机转账付给高某某3万元手续费和1万元好处费。高某某准备伪造转账凭证所需的作案工具,从张女士处先后刷走购房款人民币共计46万元。期间,张女士对收据户头不是该地产公司产生质疑,均被高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并表示有公司出具的收据完全可以放心。近日,张女士接到房屋销售中心电话,询问张女士办理房屋贷款的进展,张女士到售楼处配合工作人员查询资金情况,发现自己被骗。高某某供述自己将诈骗来的钱还完网贷后,其余赃款被高某某到酒吧挥霍一空。
目前,高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半岛+
编辑:常远
欢迎分享转载→ 客户购房款竟装进自己腰包,青岛一房产销售诈骗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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