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31 11:19:36 来源:东方头条 责任编辑:
辛刚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每个人温暖的港湾。
家庭暴力则是家庭的“癌症”,不仅严重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更严重侵害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
面对家暴,很多受害人一味地选择“隐忍”,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甚至造成恶性案件的发生。
目前,《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12月17日,在西安市文艺路街道环南路社区,一位居民正在利用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预约法律顾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每个人温暖的港湾。
家庭暴力则是家庭的“癌症”,不仅严重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更严重侵害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
面对家暴,很多受害人一味地选择“隐忍”,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甚至造成恶性案件的发生。
目前,《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现实
隐忍助长家庭暴力
“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前不久,知名博主宇芽在新浪微博公布了自己遭遇家暴的视频。
视频内容犹如一部惊悚的恐怖片,让人不寒而栗:被拖出电梯殴打、被踩脸、被抱摔、被脚踢脊椎骨、被连续猛扇耳光、被掐脖子……
让宇芽意想不到的是,曾经心目中那个才华横溢、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竟然是个可怕的“家暴狂”。一次次的原谅和忍让,换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被推入黑暗的深渊。
“我当时像玩具一样,被他直接摔倒在地上。狗就站在我的旁边,我觉得自己连狗都不如。”12月15日,宇芽在《今日说法》回忆起自己第5次被家暴的过程,红了眼眶。
事实上,在我国,像宇芽一样遭受家暴的女性还有很多。大部分受害者第一次遭遇家暴都会选择保持沉默。
据全国妇联统计,我国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遭到丈夫的殴打,平均被虐待35次才会选择报警。我国每年有15.7万名妇女自杀,其中60%自杀的原因是遭遇家暴,而40%的女性杀人案件和家庭暴力有关。
“目前,很多妇女来妇联投诉的主要诉求是为了倾诉和咨询,大部分妇女并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的家暴是违法的,还认为只是正常的夫妻吵架。”12月18日,陕西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宁楠告诉记者,虽然“对家暴说不”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关系的私密性、家暴的隐蔽性,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扬”“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不能因为家务事就导致家庭破裂”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受害者遭受家暴后第一时间都会选择隐忍,用沉默和哭诉代替投诉及用法律武器维权伸张。
据统计,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省妇联共接到家暴投诉5658件(次),女性为家暴主要受害者,占比为96.4%;家暴主要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占比为69.9%,婚龄在6年—10年的投诉量占比为22.1%。宁楠介绍:“家暴的发生地大多在农村,投诉人员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多为轻微伤,重伤或死亡非常少。”
12月17日,36岁的李彩霞向记者展示她在社交平台抖音上收藏的反家暴视频。
界定
经常性谩骂也算家暴
什么是家暴?怎样才算家暴?
《草案》界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表明,家庭暴力不仅仅只针对受害人身体,还有针对受害人心理或情绪上实施的精神暴力。
“值得关注的是,以谩骂、恐吓、侮辱等甚至以忽视、冷漠、疏远等冷暴力的方式存在的精神暴力,较之殴打等暴力行为更为隐秘,短期内可能并没有明显危害,但可能潜伏着更大的危险,使受害者往往容易看轻自己的价值,走向抑郁与自我贬低的极端,甚至做出轻生之举。”12月18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方燕告诉记者,在她看来,精神暴力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更为普遍。
受暴并不只是女性的“专利”,男性、孩子、老人等群体,也有可能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之下。
12月18日,一则“西安7岁男童遭亲妈家暴却仍想她”的新闻上了热搜。据了解,这个名叫天天的男童父母离异,他已经持续两年遭受母亲的家暴。每当他的妈妈心情不好时,就会用电线、棍子、刀具等打他,有时会被打得走不动路。日前,天天的妈妈已被警方拘捕。
“这些伤口都是我妈妈拿刀割的,她不是故意的。我想妈妈,哪怕她打我我也愿意待在她身边,要不然我就没有妈妈了。”因为长期遭受暴力,天天很少和其他小朋友玩,在生活中也总爱用“拳头”解决问题。
“在暴力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往往性格敏感怯懦、孤僻脆弱、胆小自闭,缺乏自信和自尊,甚至形成畸形的心理,间接引发未成年人犯罪。”方燕表示,家庭暴力的危害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除了破坏家庭和社会稳定外,家庭暴力更严重的是危害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影响下一代。
12月17日,在陕西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维权志愿者正在为来访的妇女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12月17日,陕西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利用沙盘游戏进行反家暴宣传。 照片均由记者 李旭佳摄
保护
用法治祛除家暴之痛
“我们结婚6年,他不给我钱花,不给我看病,喝了酒还要打我……” 2016年3月4日,针对章凤与丈夫苑虎的离婚案,旬邑县人民法院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陕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苑虎对申请人章凤实施恐吓、谩骂、殴打等侵害行为。
据统计,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我省已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00多份,告诫书1000多份,全省近一半的县(区)建立了反家暴联动机制。
“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成效比较显著。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它的违法性已为公众所认知和认同,选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受害者数量明显增多。”陕西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说。
一直以来,陕西省妇联从源头参与立法、构建反家暴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反家暴宣传教育、提供网格化维权服务、加强反家暴维权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积极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
据了解,我省目前已建立55个融12338热线接听、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心理干预和法律援助、婚姻调解、民生救助等为一体的综合化、标准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为受暴妇女诉求畅通了渠道。全省各级妇联每年开展家暴宣传活动近600次,活动参与人数近10万人次。
“今天讲座的内容紧贴我们的实际生活,说得实在,说得好,对我们居民很有帮助,我回去后要把这些讲给其他家人听。”11月25日,在石泉县老城社区听完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专题宣讲后,居民刘凡高兴地向县妇联副主席张海莉反馈自己的学习心得。
自2007年以来,省妇联开始实施法律援助项目,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儿童无门坎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至2016年期间,省妇联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开展维权救助行动,向全省遭受侵权行为伤害包括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贫困妇女儿童提供集心理援助、伤情伤残鉴定、困难救助于一体的综合救助服务,救助妇女儿童1.2万余人。从2017年起,省妇联每年投入60万元开展特困妇女儿童紧急救助项目,用于对受暴妇女、贫困妇女儿童的侵权、医疗及重大意外伤害的救助。
“我们社区设有‘妇女儿童之家’,免费为前来求助的妇女进行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西安市碑林区环南路社区工作人员郭苗告诉记者。
如何有效预防家庭暴力?方燕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多加强沟通交流,多为下一代考虑,发生矛盾或冲突时,要尽量保持冷静,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或纷争。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一定要坚定态度,坚守原则,坚决对家暴零容忍,不能给施暴者留有余地,以避免后期遭受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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