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31 09:11:38 来源:东方头条 责任编辑:
在繁忙的现代生活中,
偶尔抬头望向城市的上空,
你心中是不是会充满了憧憬和幻想?
可是居住在广州的郑先生、刘先生以及翁先生,肯定未曾幻想过会有单车、石块从天而降,并把他们的爱车砸得车顶凹陷,车窗破洞。 据天河区检察院12月30日消息,这起高空抛物刑事案件近日有了结果!
8月11日5点左右,一辆单车从天而降 ,打破了天河区黄村西路72号“东圃广场”荔雅居小区清晨的宁静。
7时左右,刚刚停好车的商先生亲眼目睹了一块砖头从天而降 ,砸到了身旁一辆灰色面包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后弹到地上,摔成了两半,心有余悸的商先生,快速驾车离开了停车场,并及时向保安反映情况。
经查,被告人刘某某,因工作不顺,与家人发生争吵,心中不快,喝了不少啤酒,但仍然未能排解心中郁愤。其走出家门看到了门口停放着其母亲日常代步的自行车,为了发泄情绪竟将自行车从五楼与四楼之间的楼梯间的窗户处朝下扔出!随后又将放在四楼楼梯间的数块砖头向小区的公共停车场方向扔出,导致停车场内三辆汽车受损,损失总计5000余元。
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刘某某提起公诉。12月19日,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此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施行后,天河区首例因高空抛物入刑的案件。
故意高空抛物
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近年来,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导致伤人、损物的事例近些年频频上演、屡见不鲜,一张麻将牌、一块巴掌大的西瓜皮、一甚至一枚小小的铁钉都有可能成为致命凶器。
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相关意见,指出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截图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检察官提醒:
遵纪守法,拒绝高空抛物,防范高空坠物,从我做起,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烟消云散,守护天空的宁静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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