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27 13:28:45 来源:东方头条 责任编辑: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12月19日22时,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解放西街集中整治酒驾违法行为时,查获驾驶人习某驾驶车牌号为冀A1***M的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习某陈述,因为自己感觉有些疲累,所以吃饭时就喝了点酒解解乏,结果驾车行驶不久,就被查到了。
执勤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司机进行检测
随后,执勤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习某进行检测,两次结果为33mg/ml、41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习某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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