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02 16:00:37 来源:东方头条 责任编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开支队官方微博12月2日通报一起无证驾驶案。据介绍,11月30日21时11分许,天津交警南开支队白堤路大队执勤民警在凌宾路沿线执勤时,经对一辆牌照号为津FND0xx的棕色小客车驾驶人进行检测,发现该车驾驶人马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5.9毫克。经查询,民警还发现马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去年1月,马某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公安静海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此后,按照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注销了其机动车驾驶证。
进一步调查发现,马某对醉酒驾驶属违法行为以及违法后果均非常清楚,只因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被交警发现,这才又一次以身试法。“晚餐时和朋友喝了大概4、5瓶啤酒,觉得不会被查到,就开车了”马某说。目前,马某抽血检验结果仍在等待中,若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他除因“无证驾驶”被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外,还将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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